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2024年度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课题立项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贵州省司法厅2024年度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对外委托)分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课题是申请人对课题选题范围中相应选题开展研究,并获得立项的课题,由贵州省司法厅给予研究经费支持;获得立项但按相关文件规定未获研究经费支持的课题为自筹经费课题,由申请人自行筹集研究经费。
二、课题选题范围
1.贵州省“卫片执法”现状、问题与规范研究
2.行政机关失信问题调查及对策研究
3.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建设研究
4.戒毒场所面向社会开展除瘾服务实现路径研究
5.《贵州省律师工作条例》立法调研
6.贵州省高等院校法学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7.地方区域协同立法机制研究——以地震预警立法为例
8.贵州省公证机构执业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9.贵州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路径研究
10.法治乡村建设中基层法律服务角色定位研究
11.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研究
12.综合能源地方法规制度建设研究
13.贵州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
14.贵州省河湖执法问题及破解之策研究
15.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6.红色文化资源融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策略研究
17.新时代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法治课堂建设研究
18.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地方法规制度研究
三、课题申报形式
1.适用对象: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公开立项委托。
2.课题形式:课题申报主持人在上述选题范围内进行申报。
3.课题组成员:每项课题除课题主持人外,课题组成员一般为3—7人。
四、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主持人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选题名称进行申报,不得对课题名称进行修改。
2.课题申报主持人具备组织课题实施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整体科研力量较强,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重点突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4.课题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视角新颖,设计思路清晰,充分运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
5.课题研究成果实用可行,具有决策参考价值。
6.课题申报主持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五、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理论上有创新,对实践有指导意义,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能抓住问题关键,并从理论和实践上较全面地论证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2.研究成果完成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保障研究进度,课题主持人要明确计划,做好课题开题、接受中期检查等工作。
3.研究成果应未公开发表,结项成果字数2万字以上,符合学术规范要求,通过中国知网检测出具的复制比不超过25%。
六、评审程序
贵州省司法厅课题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成果与课题指南中的具体题目是否契合、成果内容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初审不合格的将不予送审。
贵州省司法厅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课题成果进行双向匿名通讯评审,主要对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进行评价。
初审合格的课题成果根据选题分类,由多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一选题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审结果提交定评会。
在分管厅领导主持下召开定评会,以专家评分为基础,综合考虑选题的重要性,确定拟立项名单,拟立项名单报厅党委会议审议确定后公示。评审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立项公告
立项申请经立项评审通过后,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向课题组发放立项通知书。
八、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24年2月18日至2月29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寄出课题申报材料的,寄出时间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主持人登录贵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下载《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等表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3.课题申报主持人提供课题纸质盖章申报材料原件一式3份,于规定时间内交贵州省司法厅(非涉密申报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邮箱,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 申报课题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廖常俊
联系电话:0851-85558442,18008510365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社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万科翡翠滨江a1号楼19~24层
联系邮箱:756247251@qq.com。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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