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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明辉同志,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司法行政工作,长期作为贵州省剑河县司法局一名专职普法工作者,经过了“一五”至“七五”普法工作锻炼,有较强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普法工作经验,取得较好成绩。在“七五”普法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思路

2016年,万明辉代剑河县人民政府草拟《剑河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之后,积极主动协调及时成功召开了剑河县“七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并为领导出谋划策提出了“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七五”普法的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坚持普法依法治县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在招商引资和市场建设等经济工作中,把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宣传,突出《公司法》、《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的学习和宣传。同时结合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五年来,个人参与经济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80件,指导完善村规民约20件,开展法治讲座20场次。

二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结合街道、城镇、企业和校园周边环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三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作为提高公民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各机关、各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单位、五好家庭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一是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主要对象,抓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将干部学法考核情况列入个人考核内容,作为提拔任用依据之一。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及宪法宣誓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形成了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重点,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和治保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五年来,全县依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250件,调解成功1245件,万明辉同志亲自参与全县重大纠纷调解30件;近三年来,亲自主持化解疑难矛盾纠纷15件,积极配合法院成功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21件合同纠纷,协议涉及金额30万元;配合县有关部门成功化解剑河县圆方公司企业破产重整债务清偿纠纷150起,协议涉及金额6000多万元。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

工作中,万明辉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一是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宣传行动。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深入贫困乡镇、村(居)、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扶贫法治宣传,开展扶贫政策、法律法规宣讲。二是组织编印《农村法律常识选编丛书》、《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常识读本》、《剑河县关于严厉打击整治“六合彩”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剑河县关于严厉打击“抢婚、抢亲”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剑河县扫黑除恶法律宣传手册等 “七五普法”宣传丛书80000余册,组织普法宣讲团,深入重点村寨、景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工业园区、法治车站、码头、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互联网+普法”宣传,“剑河司法微博”、“剑河司法行政网”、“剑河普法网”、“剑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剑河县qq普法群及移动普法短信平台进行对外宣传。2016年至今,剑河县司法行政系统累计开展综治宣传月、扫黑除恶等普法活动480余场次,悬挂扫黑除恶等法律宣传横幅160余条,出动宣传车语音宣传460余次,免费赠送普法手提袋46000余个、法律宣传资料70000余册,普法移动短信平台发送短信426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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