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总队、中心),省司法警官学校: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司法厅
2021年5月31日
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此要点。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推动规划更好落实。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贵州省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省司法厅牵头起草的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法研处、普法处、公法处等相关处室)
2.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做好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与贵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互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牵头处室:法监处;责任处室:信息处、律师处、公法处)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牵头处室:法监处;责任处室:公法处、律师处、人警处、装财处、普法处、督察处)
4.修订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责任处室:公法处、律师处)
5.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全文主动公开。对涉及国家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办理复文,公开时要同步配发复文解读材料。(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6.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7.加强政策咨询服务。进一步畅通12348服务热线渠道,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和利民政策要点,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责任处室:公法处,律师处)
8.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司法行政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处室:新闻办)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9.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2021年9月底前,将省司法厅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及时在司法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文件库”的更新工作。(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0.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1.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司法厅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加大“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信息处)
13.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省司法厅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及时关停注销在多个平台开设又确实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责任处室:新闻办)
14.加强“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公开平台内容建设,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5.2021年9月底前,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深化政务公开
16.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公布后,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处室:复议一处、复议二处)
17.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8.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起草省司法厅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9.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人员变动情况第一时间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年内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五、紧扣高质量履行职能职责深化政务公开
20.及时更新厅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负责人姓名、和记娱乐怎么样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职位、名额、条件及录用结果。(责任处室:人警处)
21.依法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大额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情况。(责任处室:装财处)及时公开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扶贫、教育、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依法公开处置突发事件情况。(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22.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通过发布解读材料、举办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等方式发布信息。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处室要认真做好评估研判,对社会关切的问题,要通过网民留言、网络信箱、在线访谈、发布公告等方式积极组织回应。(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23.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职责。简化依申请公开、网民留言分办流程,由办公室按内设机构职能分办。答复依申请公开、网民留言做到依法依规、逻辑严密、言简意赅,落实多人把关、认真校对要求,提高答复质量,遵守答复时限。(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24.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2021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考订指标,厅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25.建立工作台账,搞好工作总结。各处室要根据本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配套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办公室。密切关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