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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省司法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司法厅官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zwgk_97/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联系电话:0851-85559160;电子邮箱:gzssft@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州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

(一)加强主动公开,确保能公开尽公开。认真对照《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狠抓主动公开工作落实。全年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4506条政务信息,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655条、和记娱乐怎么样的公告142条、权责清单2条、财务信息5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信息2条、政府采购20条、政策性文件及解读信息26条、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769条、在线访谈16条、司法行政业务信息1217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确保依法及时无延迟。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调整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说明,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申请受理机构、受理方式以及申请处理结果等事宜进行明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导致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共办理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件10件,均依法回复申请人,无延迟办结情况发生。

(三)严格日常管理,确保审查严质量优。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日常维护,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发布审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安全。网民留言、工作动态均实行多人审核。采用人工读网、软件查错方式加强网站读网巡查,纠正错漏,并做好监督检查台账记录。

(四)拓展公开平台,确保便民高效权威。修订省司法厅《政务公开标准清单》,强化“贵州省司法厅”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第一时间发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权威信息。大力推进“贵州司法”、“黔微普法”、贵州省司法厅微博建设,形成各具特点、各有侧重的政务公开平台布局。贵州省司法厅“黔微普法”微信号在中央网信办通报的“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推选活动”获奖账号中,获评“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是贵州省唯一入选账号。

(五)狠抓组织保障,确保机制全服务好。将“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纳入厅机关二级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督查通报结果作为年度二级目标考核依据,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8.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2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1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1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2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建设。针对门户网站的功能设计、板块分类、栏目内容等,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针对目前网站上公开的政策解读相关文件,存在解读形式相对单一的问题,主要为文字形式解读,较少通过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政策文件开展解读。

三是部分内设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参与度不高,2021年度主动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考核监督机制,细化各板块的设置,不断增强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应用,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助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模式,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更多运用图片、音频、视频等表现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增强政策解读文件的传播度。

三是及时调整充实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督办力度,全面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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