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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省司法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司法厅官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zwgk_97/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联系电话:0851-85559160;电子邮箱:gzssft@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州省司法厅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优化平台渠道功能、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能公开尽公开。认真对照《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狠抓主动公开工作落实。全年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5083条政务信息,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513条、和记娱乐怎么样的公告100条、资金信息7条、权责清单2条、重大决策公开14条、重点工作12条、建议提案11条、规范性文件管理4条、政府采购24条、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795条、政策性文件信息6条、政策解读信息6条、在线访谈25条。

(二)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将“贵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同时采用人工复审、电脑查错等方式加强读网巡查,及时发现门户网站错敏字、错断链、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纠正错漏,并记录台账。

(三)拓展政务公开载体,加快政务新媒体建设。大力推进“贵州司法”微信公众号、“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贵州司法”新浪微博建设,形成各具特点、各有侧重的政务新媒体布局。2022年度“贵州司法”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量2144条,订阅数43000个;“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量3048条,订阅数246.9万个;“贵州司法”微博信息发布量2031条,关注量204000个。

(四)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申请受理机构以及收费标准等事宜进行明确,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和答复内容。2022年共办理公民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信件13件,均在办理期限内依法回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2.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行政立法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网民参与度不高,本年度网站通过征集调查收到的意见总条数较少。

二是督办机制不健全,未定期通报内设机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导致部分内设机构忽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参与度不高。

三是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政务公开相关负责人变动较大,工作衔接不连贯。

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宣传网站开展的行政立法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

二是健全督办机制,定期向内设机构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提升内设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针对政务公开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衔接不连贯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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