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贵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
名  称: 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 202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
信息分类: 公开日期: 2023-06-21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文  号: 是否有效:

贵州省司法厅-和记娱乐怎么样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厅职责职能,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贵委员会提案聚焦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对当前我省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对我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于提案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 ”的建议。

(一)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整体情况

2019年,省由司法厅起草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19年3月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7号)(下称《实施意见》),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的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具体内容、实施步骤、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自2019年以来,省司法厅连续四年将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情况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内容,全面查找短板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各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为负面扣分因素之一,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 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实现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全覆盖。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建议

一是推动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共享,实现“ 一次录入、多平台共享”。2023年,省司法厅开发了行政处罚案件填报平台,并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双公示”平台等对接共享,执法人员一次录入后自动推送“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避免重复录入。二是明确公示要求。《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三) 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建议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省级行政执法 部门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二是明确音像记录使用要求。《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三是建立音像记录相关制度。《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实行清单式管理”。

(四) 关于 “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建议

一是普遍建立法制审核机构, 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实施意 见》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针对基层存在的法制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探索建立健全本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目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明确了承担法制审核职责的内设机构,通过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明确审核范围,加强目录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下一级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指导,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 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历次行政执法监督中,我厅均将重大执法决定目录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之一,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整改落实。

三是明确审核责任。《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总责,分管法制审核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明确法制审核流程、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责任,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

三、2023 年,省司法厅继续将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作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一是制定《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执法监督的函》,将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第一项重点监督内容。二是开发行政执法案件填报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情况开展大数据分析和常态化评查。三是据对接司法部了解,从国家层面今年将出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将从顶层设计角度对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提出进一步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的规定,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规范实施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同时,待国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后,我厅将及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落实“ 三项制度”等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实施。

贵州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6

网站地图